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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式看“法”】一冲动就砸车,可不只是赔钱这么简单
时间:2022-10-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言不合就毁车2017年11月10日晚上,小蒋与小林因感情纠纷在居民楼下吵得不可开交。小林报警之后小蒋就自行离开了。第二天凌晨,小蒋带着油漆和刷子返回小林的住处,将油漆肆意刷在小林的白色轿车上,造成车身受损,经鉴定该车损毁价值人民币6885元。案发后,小蒋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如实交待了犯罪事实。

  花山区人民检察院对此案依法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小蒋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损毁价值人民币6885元,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最后小蒋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冲动报复的后果2018年12月30日晚,小夏酒后前往前妻小陆的楼下,用水泥块将前妻借用别人的小汽车前挡风玻璃及前引擎盖毁坏,还用手掰坏了该车的左右外后视镜,经鉴定车辆损坏价值人民币6027元。2019年1月3日小夏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花山区人民检察院对此案依法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小夏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价值6027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最后小夏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四个月。

  检察官说法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并不是赔钱就能了事,当故意实施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可能会触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这就已经涉及到刑事犯罪,公诉机关会依法对犯罪行为提起公诉,行为者将面临相关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