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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式看法】你在帮谁引流?
时间:2023-09-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直播带货成为备受青睐的消费模式,也有人从中看到了另一种“商机”——“吸粉引流”。殊不知,若引流团队在明知“客户”是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仍为其提供引流服务的,则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近日,花山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利用M音”直播间,为信息网络犯罪帮助引流的案件,目前案判决已生效。

202112月份,韩某甲与他人成立工作室,20221月韩某甲招募其他3人加入工作室从事M音“吸粉引流”赚取佣金,几人分工合作,利用上百台手机和“M音破解版”开展“引流”业务,即通过安装MAPP并登陆购买来的账号,查看并关注MAPP投资理财直播间评论区客户,后发布带有话术的图片,冒充直播间助理私信客户,诱导有学习投资意向客户添加引流的QQ群号和微信账号,最后交给上线实施诈骗。每引流一个客户,工作室可从上线处获得50元佣金,员工可以获得8-15元不等的提成。直至案发,该工作室的规模已达20人左右。

最终法院判决韩某甲等四人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至二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至五万元不等。

该案中,行为人通过购买大量M音号用来“引流”,看似是找到了一条绝佳的生财之路,实则为违法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检察官提醒:生财有道方长久,遵纪守法记于心。不劳而获是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