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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花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3-01-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花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21日在花山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花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宋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以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深化平安建设,保障人民美好生活

聚焦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依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办理各类案件1738件,批捕、起诉815人。

严惩犯罪护安维稳。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全能神”、“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惩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犯罪,批捕起诉侵害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犯罪238人,打击“黄赌毒”犯罪90人。筑牢城区安全防线,打击危险驾驶、重大责任事故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210人,提前介入宝武马钢2·6重大责任事故案件,妥善办理慈湖高新区4·30挖断天然气管道案件。参与办理黄某某、王某等厅级干部受贿案,有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防范化解社会风险。严厉打击特大“杀洋盘”电信诈骗案、“众信系”非法集资案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涉众型经济犯罪,统筹做好案件办理、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等工作,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司法局和区信访局出台《关于依法打击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切实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擦亮“温暖控申”品牌,建立完善信访“门诊”、检察长接访、领导包案制度,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14件,切实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紧盯群众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办理案件34件,对公安部督办的受害者达800余人的生产销售假药重大案件提起公诉。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批捕起诉全市首例养老诈骗犯罪案,护好群众养老钱。依法打击侵犯公民信息犯罪,批捕3人,助力斩断一条向多省市售卖母婴信息的黑灰产业链。办好群众身边“小案”,针对群众反映铁路沿线毁绿种菜和慈湖河沿线窨井盖破损线索,及时启动公益诉讼立案程序督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深受群众好评。

做好检察为民实事。以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开通农村地区困难当事人救助绿色通道。在全市首次开展困难涉罪人员未成年子女司法救助,相关做法被省院宣传推广。前移服务窗口,创建“检察+网格”制度,开展全市首例上门听证,持续推进听证直播、律师互联网阅卷、远程视频接访,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落实普法责任制,组织干警入企进村走社区,开展“摆摊式”“面对面”普法。根据真实案例,拍摄防范养老诈骗微电影《洞·察》,让法治意识深入人心。

二、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

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努力创新履职,推动“府检联动”工作机制落地落实,共建幸福美好新花山。

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持续推进警检企联动同行品牌,走访企业调研,问需于企。服务保障花山区“制造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细化15项服务举措,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达2000余万元的某制造企业经营者建议适用缓刑,营造宽缓司法环境。办理全市知识产权案件15件,打击假品牌19个,涉案金额逾千万元,有力维护创新发展。开展涉企经济犯罪“挂案”清理专项活动,监督撤案4件,释放企业发展活力。率先在全市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办案4件,让“带病”企业实现“司法康复”。

保卫蓝天碧水净土。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建立健全“河(林、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办理破坏生态环境类案件12件,通过公益诉讼磋商机制促成涉案企业出资4000余万元开展濮塘镇老鸦坳修复工程。持续聚焦长江保护,认真办理“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的问题线索,开展长江船舶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组织增殖放流活动,促进沿江生态环境持续优化。

呵护未成年人茁壮成长。与时俱进打造“满天星”品牌,新建两处观护帮教基地,实现“一团队、四基地”工作格局。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起诉34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13人,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20人。努力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深化法治副校长制度,开展校园普法85场;挂牌全市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站,发出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81份;联合相关单位共同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推进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制度见行见效。

服务区域治理提能增效。在花山公安分局、慈湖高新区公安分局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与8家行政执法单位建立衔接工作机制,共同规范执法。坚持能动司法,针对社会治理难点,精准提出检察建议,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的检察建议受市委书记、市长批示,清退不符合出租车从业资质的驾驶员10人。依托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为25部法规草案征集意见120余条,相关做法被中国人大网关注报道。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1.36%,减少社会对立,促进社会和谐。

三、扎实履行职能,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对标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期待,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部署,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刑事检察优化发展。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121人、不起诉150人,分别上升47.3%、20%,对诉讼中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或决定变更强制措施31人。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19件,立案监督37件,纠正违法19件,纠正漏捕、漏诉12人。强化审判监督,提出抗诉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制度。做好刑事执行监督,创新涉企对象社区矫正检察模式,工作经验在全市推行。

民事检察持续加强。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90件,同比增长11.1%,其中提请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4件,提出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检察建议43件。持续推进虚假诉讼监督,办理3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参与全省“7·26”专案办理,打击“黑中介”跨省非法过户。充分发挥支持起诉职能,办理欠薪系列案,支持仲裁、起诉31件,保护弱势群体权益。

行政检察稳步提升。落实穿透式监督理念,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43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与行政机关、法院共同化解一起历时3年的行政争议,做到案结事了政和。开展行政检察监督5+N“小专项”活动,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8件,将监督实效转化为社会效能,护航民生民利。

公益诉讼不断深入。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受理公益诉讼线索101件,立案5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4件,办理李某某笔架山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特大案件。凝聚公益合力,聘请特邀检察官助理,搭建“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试点,联合行政部门共同开展“加拿大一枝黄花”整治等4次专项行动。积极打造“一馆三基地”,新建检察公益诉讼展示馆、长江渔业资源生态修复基地、慈湖尖担沟生态修复示范基地、濮塘新四军指挥部红色资源修复示范基地,擦亮“绿色检察”工作品牌,助推长效守护公众利益。

四、强化自身建设,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围绕从严治党新要求,坚持不懈抓实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努力锻造高素质检察铁军。

政治建设铸忠诚。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细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强化干警思想动态分析和引导。推进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开展“一院两品”创建活动,实现党建与业务双融双促。做强区域化党建联盟品牌,常态化开展共建活动,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

能力建设提素能。突出核心能力培养,推行与行政机关同堂培训机制,打造“员额检察官讲堂”、“花检讲坛”等教育培训特色品牌,开展的春训活动被省院作为典型经验予以肯定。强化实践实战,经常性组织开展岗位练兵,发挥检察委员会、检察官联席会议事析案作用,提升干警履职水平。积极参与全省大数据法律监督应用系统研发,探索运用大数据模型开展法律监督,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优秀奖。

作风建设葆本色。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责任,定期与驻院纪检组召开会商会,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健全完善34项规章制度,狠抓“三个规定”落实,重大事项记录报告62件。严格执纪问责,对案卡填录不规范的检察官进行谈话提醒,并记入执法档案。持续改进工作作风,组织全院80余名干警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文明创建等志愿服务,扎实开展政法干警“大走访”活动,提升群众满意度。

接受监督为常态。主动接受区人大、区政协监督,认真落实区人大关于虚假诉讼工作开展情况的审议意见,完善工作举措。邀请170人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评查、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62场,认真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发布检察工作动态122条,公开各类案件信息964条,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各位代表,一年来,区检察院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基层院建设品牌等13项表彰,涌现出全国检察新闻宣传人才、全省优秀办案团队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工作短板和弱项:一是检察服务大局的举措还不够精准、不够系统。二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检察大数据建设存在短板。三是检察人才梯队尚不健全,干警综合素质仍需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区检察院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区委和市院的决策部署,以“党建引领、能动履职、数字赋能、提质增效”为抓手,着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更强担当在服务发展大局中持续发力。深入推进“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为花山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精准检察保障。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制造业倍增、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细化服务举措。筹建知识产权案件集中办案中心,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认真做好企业合规工作,帮助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加强生态环境检察保护,持续护航长江“十年禁渔”,守护绿水青山。

以更实举措在保障民生福祉中持续发力。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暴力犯罪,更加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坚持诉源治理,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促进社会长治久安。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持续打造“温暖控申”品牌,努力将检察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扎实做好司法救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支持起诉等为民实事,用心答好“一枝一叶总关情”的“检察答卷”。

以更高效率在加强法律监督中持续发力。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统领,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回应党对检察工作的更高期待。履行好“四大检察”职能,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完善民事、行政诉讼环节精准监督,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力度;不断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落实“4+9”法定领域职责。同时,大力推进“检察大数据战略”,以大数据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

以更严标准在锤炼过硬队伍中持续发力。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强化政治建设,引领干警深刻领悟践行“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践行“两个维护”。持续推进检察人员专业化能力建设,加强素能培训,完善检察人员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干警履职办案能力。实施“骏马计划”、“雏鹰计划”,打造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坚定落实全面从严治检,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蓝图已绘就,号角已吹响。新的一年里,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会议各项决议,扎实履职尽责,为推进花山区“三区一城”建设,争做“三高地、两先锋”,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贡献新的检察力量!

相 关 用 语 说 明

(仅供参考)

涉案企业合规(第3页倒数第5行):是指检察机关办理涉企刑事案件时,针对企业或企业相关人员在生产经营中涉嫌的具体犯罪,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对整改到位、有效预防类似犯罪再次发生的,依法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

强制报告制度(第4页第12行):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行政检察监督5+N“小专项”活动(第5页倒数第5行):为落实最高检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工作安排,安徽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守护“夕阳红”、守护“半边天”、助力根治欠薪、市场主体权益保护、“空壳公司”清理及富有地方特色的专项监督活动。

“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第6页第2行):是最高检为弥补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力量不足、专业知识欠缺等问题,而部署建设的线索提报、线索评估、专业咨询、参与听证、跟踪观察及信息咨询等六大功能为一体的互联网平台。

“三个规定”(第7页第4行):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两高三部”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4+9”法定领域(第9页第9行):是指公益诉讼法定职责领域,“4”是诉讼法明确列举的领域,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9”,是2018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制定相关法律时,通过单行法的形式又进一步增加了9个新领域,即英雄烈士保护领域、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领域、安全生产领域、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反垄断领域、反电信网络诈骗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妇女权益保障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