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
【直播现场】公益诉讼宣传周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8-09-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9点50分

  本网嘉宾、记者已纷纷入场,发布会即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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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发布会正式开始,发布会由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吴贻伙主持。

新闻发言人吴贻伙: 大家上午好!热烈欢迎各位前来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很荣幸地邀请到了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同志、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杨会友同志与我一起做新闻发布。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还有省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另外,对这场发布会,省检察院门户网站,@安徽检察官方微博同步图文直播,请大家予以关注。

  大家知道,本周是全省检察机关首个“公益诉讼宣传周”,宣传周的主题是:“公益诉讼,关系你我他”。这也是我们今天发布会的主题。发布会上,我们将发布安徽省检察机关首份公益诉讼白皮书,同时还要对已经开展的为期一年的“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进行介绍。发布会共有四项议程,下面逐项进行:首先请大家观看专题片《以公益的名义》特别说明:这个专题片的数据起止时间是20157月至今年7月。最新的统计数据以稍后发布的白皮书为准。

10点07分

本网播放专题片《以公益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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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言人吴贻伙:下面请省检察院李卫东副检察长发布《安徽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探索与实践》白皮书。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20157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权高检院在安徽等13个省区市开展为期两年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2017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在法律上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自试点开始的三年多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法律规定,大力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紧紧抓住“公益”核心,坚持在法定范围内履职尽责。按照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检察公益诉讼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等四个领域,今年51日英烈保护法正式实施后,公益诉讼范围增加了英烈保护领域。全省检察机关始终聚焦法定领域,强化线索摸排和甄别,对符合案件要求的及时立案审查。三年期间,收集的3403件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全部在规定领域内,提起的225件公益诉讼案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148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类13件,国有财产保护类29件,食品药品安全类35件。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严格落实诉前程序,坚持以推动问题解决为重心。对于发现因相关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及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其中超过95%的案件得到积极回应,公益损害得到有效修复,案件未进入诉讼程序。对于相关个人或单位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前,通过在全国性报刊登载公告方式,建议有关机关或社会组织提起诉讼。叶小冬将化工废物露天存放,严重污染环境,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通过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及时处理,共清运废料及污染土壤135吨。

审慎提起公益诉讼,发挥诉讼程序的刚性作用。对于经过诉前程序,相关行政机关仍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没有相关机关、社会组织起诉,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继续受到侵害的,检察机关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程序推动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问题的解决。三年间共提起行政公益诉讼98件,民事公益诉讼37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90件。阜南县检察院诉阜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违法行使职权案,促使违法使用近20年的垃圾填埋场被关闭封场,70余万吨存量垃圾得以处置,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国家媒体先后进行报道。

10点30分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摸排公益诉讼线索3403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132件,其中诉前程序1907件,提起诉讼225件。两年试点期间,共提起诉讼71件,系全国第四个全面完成最高检试点任务的省份。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后,全省共提起诉讼154件,居全国第二位。

我省检察机关先后办理了全国第一例对市级行政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蚌埠市淮上区检察院诉蚌埠市国土资源局怠于履行职责案,全国第一例对税务行政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诉合肥市国税局怠于履行职责案,全国第一例同时对两个行政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金寨县检察院诉金寨县商务和粮食局、金寨县财政局不依法履行职责案,全国第一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五河县检察院诉董守伟、董守亚涉嫌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受到了充分关注和肯定。

始终严格案件线索报备机制。建立了全省范围的线索管理机制,对于各地检察机关摸排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坚持由市检察院统一管理、同时报省检察院备案。省检察院安排专人定期通报线索摸排及报备情况,对案件线索进行评估并跟踪督促重点线索。对涉及的公益损害情形仍然存在,成案可能性较大的线索,三级检察机关共同分析案情、明确工作方向、协调解决问题,保证了公益诉讼较高的成案率。所摸排线索中,提出诉前程序的占56%,最终提起诉讼的近7%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始终严把起诉案件报批条件。根据最高检统一要求,所有起诉的公益诉讼案件需经省检察院批准。期间,省检察院注意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把好案件事实认定关、法律适用关、程序规范关和效果评估关,坚决做到事实证据没查清的不批、法律论证不严谨的不批、诉前程序没履行的不批、预期效果不理想的不批,着力维护检察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年来,在报请批复的公益诉讼案件中,28件因超出范围、起诉条件不符等原因,省检察院未批准同意起诉,占全部报批案件的11%

始终重视公益的实际修复效果。办案过程中密切关注损害修复情况,在案件审查、报批过程中,经核查发现问题已经解决、损害已经修复的,及时终结程序,确保有限精力用于急需办理的公益保护案件上;在提起诉讼后,发现行政机关组织整改、问题得到解决的,检察机关及时撤回起诉,切实做到监督与配合并重;在法院作出生效裁判后,重点关注裁判执行情况,推动问题彻底解决。目前,法院审结的116件公益诉讼案件中,生效判决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93件,18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调解结案,5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因诉讼中整改到位检察机关撤回起诉。

10点42分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 三年来,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程序和提起公益诉讼,共督促修复被损毁林地、耕地、湿地2028.9亩,挽回被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总案值8012.7万元,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和其他空气污染物的企业101家,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147万吨,督促收回被欠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4.4亿元,督促保护、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的价值2.3亿元,督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5.4万千克、假药和走私药品3种。工作中,我省4件案件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4全国首例起诉案件受到广泛关注,全省检察机关共有12个集体、21名个人被记功表彰,其中被高检院记个人一等功一人、集体二等功一个,六安市公益诉讼在行动被评为安徽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最高检先后组织在我省开展公益诉讼观摩庭、邀请十余名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我省公益诉讼工作。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突出环境资源领域公益保护。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好山好水保护好”的要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积极履行职能主动摸排案件线索。同时对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符合公益诉讼条件的及时纳入检察机关监督视野,主动加入生态环境保护联动系统。并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检察机关参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专项监督活动,助力打赢环保攻坚战。共摸排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线索1879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216件,提起公益诉讼148件,均占全部数据的60%左右。

突出食品药品领域公益保护。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大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的通知》,高度关注食品药品领域案事件,积极运用公益诉讼手段督促监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打击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用药安全,共摸排线索655件,提出诉前程序230件,提起公益诉讼35件。今年8月,省检察院印发通知,在全省检察机关正式启动“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围绕农贸市场及超市、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网络餐饮、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四类重点场所,就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及监管部门是否履行职责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

突出长三角生态保护发展大局。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指示精神,切实贯彻省委《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实施意见》,不断加大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制定《关于在安徽省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中加强检察监督工作的意见》,与沪苏浙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积极开展长江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共提出诉前程序49件,并对备受关注的“10·12”、“1·26”长江安徽段污染环境案的34名被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及绝户网电捕鱼等毁灭性捕捞行为,共提起公益诉讼17件。针对盗伐滥伐生态林、公益林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提起公益诉讼29件。同时结合实际,就湿地生态环境、固体废物处置、重点河流管护等开展区域性专项活动,增强公益保护刚性。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主动争取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工作的推进离不开各级党委的关心支持,无论是试点期间还是全面推开以后,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向党委报告公益诉讼工作情况,主动争取党委领导的重视,确保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正确目标方向。省检察院先后4次向省委、省委政法委报告工作情况,芜湖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市检察院党组关于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汇报,宣城、桐城、岳西、巢湖、合肥市瑶海区等地党委专门印发文件,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向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工作123次,邀请代表视察192次,组织代表委员旁听庭审35次,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出台支持检察公益诉讼的文件6个。2018830日,合肥市人大常委会还专门作出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这是全国省会城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首部此类文件。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积极争取政府支持。省检察院注重与省政府的沟通联系,及时分析工作中发现的行政机关履职问题,向省政府专题报告,李国英省长批示要求政府系统“坚决拥护、支持和配合这一制度的实行”,在省领导的支持和关注下,201752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行政机关加强行政公益诉讼有关工作的意见》,这是全国第一个省级政府支持公益诉讼的指导性文件,2017616日,省行政公益诉讼联席会议第一次成员会议顺利召开。同时,各市、县检察机关也不断加强与政府机关的沟通联系,蚌埠、亳州、池州、宿州、阜阳、芜湖、六安等地市政府也先后印发文件,明确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不断强化工作督导。在检察机关内部,省检察院注重对全省公益诉讼工作的组织领导,多次召开党组会、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工作。为落实最高检有关要求,省检察院明确提出各阶段工作任务,薛江武检察长亲自督办,各地检察机关明确责任部署、认真落实要求,推动了工作顺利开展,提出的阶段性任务目标均顺利完成。为发挥检察机关整体优势,消减地方影响,省检察院制定印发《关于建立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的若干意见》,就部门配合、上下协力开展线索移送、调查取证、出庭应诉等方面工作进行规范,取得良好效果,得到最高检肯定推广。

注重与有关机关的协调联系。加强与环保、国土等部门联系,及时通报情况、凝聚共识,争取理解与支持。全省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机关共会签文件64份,省环保厅、国土厅专门印发通知,就支持配合公益诉讼提出要求。围绕案件管辖、庭审程序、执行监督等问题,省检察院与省法院会签《关于办理人民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规范案件办理工作。同时,两院重视个案协商,共对28件起诉案件指定管辖、异地办理,减少地方干预,化解办案阻力。探索与监察委开展职务犯罪、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工作,安庆市检察院、铜陵市义安区检察院等分别与当地监察委建立协作机制。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注重与高等院校、社会组织的沟通交流。与相关高校建立共同研究机制,助力解决疑难问题,邀请专家学者参与案件论证,就公益损害情况出具专家意见69份、鉴定意见57份。推动建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充分借助智力资源和专业优势,推动公益诉讼工作有序开展。与环保联合会、绿满江淮、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公益组织加强协作,发挥各自优势共同维护公益,相关社会组织共向检察机关移送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8件,检察机关支持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2件。

注重检察机关内部协作配合。省检察院组织专门人员加强对下指导,及时帮助各地排除阻力、破解难题,努力打造上下工作合力。抓好民行检察人员整合,以市为单位组建专业队伍,统一管理、统一调配,有效缓解单个检察院人员不足问题。就民行检察、刑事检察、控申、案管等部门间线索梳理、移送、反馈等事项进行协调部署,打造横向协同机制,发挥各部门工作优势。先后从刑事检察、控申等部门办理的相关领域案件中,梳理发现线索866件。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 高度重视职能宣传工作。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建立时间短,公众知晓度仍然不高,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利用报刊网络、广播影视、新兴媒体等媒介,突出“互联网+”作用,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开展宣传工作。连续三年开展“7.13”集中宣传日活动,以公益诉讼为重点,三级检察机关统一行动、集中宣传,受众数十万人次。组织全省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关系你我他”为主题开展公益诉讼宣传周活动,联合相关媒体集中宣传公益诉讼职能和成效。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通过一系列宣传推广,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社会认知度不断提升。

高度重视人员队伍建设。通过招录、遴选、调整等方式,将专业基础扎实、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充实到公益诉讼队伍,从事办案工作。利用检察机关机构人员调整时机,及时调整一批具有丰富调查取证或出庭应诉经验的人员到公益诉讼岗位。大力加强教育培训,积极开展专题辅导、案件研讨等活动,组织贴近实践的办案竞赛、庭审观摩、挂职锻炼等,促进人员素能的不断提升。加强办案指导,以上级检察机关领办、督办、参办等形式,带领基层院办理具体案件,着力提升办案水平。目前,检察机关正在开展内设机构改革,单独设立公益诉讼机构或办案组是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新时代开启检察工作新征程,新征程需要检察机关新作为。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准确把握制度要义,以加大办案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强化素能建设为着力点,突出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公益保护,推动全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为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10点57分


新闻发言人吴贻伙感谢李卫东副检察长为我们通报了相关工作情况,现在由我来发布全省检察机关三年多以来所办理的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共有20个,其中诉讼程序典型案例10个:1. 阜南县人民检察院诉阜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公益诉讼案;2.芜湖县人民检察院诉南陵县城市管理局行政公益诉讼案;3. 金寨县人民检察院诉金寨县商务和粮食局、金寨县财政局行政公益诉讼案;4.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诉合肥市瑶海区铜陵路街道办事处行政公益诉讼案;5. 明光市人民检察院诉明光市林业局行政公益诉讼案;6. 东至县人民检察院诉东至县国土资源局怠于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7. 蚌埠淮上区人民检察院诉蚌埠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公益诉讼案;8. 宿州市人民检察院诉宁波人健化学制药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前黄华贸化工有限公司和宿州市彤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9.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诉阮仁付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10. 凤台县人民检察院支持安徽省环保联合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

这些案例有的大家已经报道过,有的是首次对外公布;长江安徽段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因为正在办理过程中,有的尚未提起诉讼,有的已经起诉,有的刚刚开庭,还没有最终结果,所以暂时没有列入到这一批的典型案例当中,今后我们会陆续对外发布,也请大家及时关注省检察院的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平台的消息。

11点

新闻发言人吴贻伙: 请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杨会友副处长就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情况作一通报。

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杨会友副处长: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助推“健康中国”战略,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需求,推进和深化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根据高检院统一部署,省院决定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这是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以来我省检察机关第一个专项监督活动。我们结合安徽公益诉讼工作实际,制定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并已于2018824印发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现就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中的主要工作安排向各位媒体朋友进行通报:

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杨会友副处长: 本次专项活动,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强化涉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销售领域的法律监督力度,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和不作为,打击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杨会友副处长:专项活动方案要求全省检察机关立足本地实际,重点围绕四类场所:一是农贸市场及超市;二是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小饭桌、小超市、小商贩;三是网络餐饮生产经营者;四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监督三类行为:一是上述场所是否存在生产、使用、加工、销售有毒有害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食品行为;二是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否存在破坏水源生态的违法行为;三是对监管部门是否存在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问题。上述监督范围都是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也是食品安全问题频繁发生的集中区域,检察机关以此为监督重点,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思想,更好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根据实施方案部署,这次专项监督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在动员部署阶段(20188月至9月)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成立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活动实施方案。省院成立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侦监、公诉、民行、控申、案管、宣传等部门作为成员单位,截止目前全省十六市院均已启动专项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并制定印发了具体的实施方案。

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杨会友副处长:在推进落实阶段(20189月至20197月),要求全省检察机关重点做好宣传造势、线索摸排、案件办理等工作。一是加大宣传造势。要求全省检察机关结合实际开展主题为“公益诉讼,关系你我他”的公益诉讼宣传周活动。深入到农贸市场、超市、学校等食品违法行为易发多发地,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等方式,开展专题宣传咨询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新媒体宣传矩阵优势,及时发布专项活动进展情况和典型案件信息,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积极营造保护食品安全的强大检察声势二是加强线索摸排。要求各地认真开展走访摸排工作,注意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既注重通过自身办案发现案件线索,也要借助党委、人大、政府及职能部门专项督导督查活动发现线索,更要通过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善于从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曝光中发现线索。联合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并充分利用两法衔接平台。及时发现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的案件线索。三是狠抓案件办理。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守护食品安全底线,坚持零容忍查办食品安全领域的案件,坚持以公益诉讼为引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齐头并进,努力形成系统上下、内外联动的打击合力。在刑事案件办理上,要对违法行为和事实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对行政执法人员失职渎职的移送监察机关,对涉嫌食品安全领域刑事犯罪的依法审查逮捕、提起公诉。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上,要在充分调查清楚相关违法事实的基础上严格履行诉前程序。对侵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符合提起诉讼条件的情况下,坚决起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侵害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公益诉讼案件。在民行监督案件办理上,要加强对人民法院涉及食品安全领域生效民事、行政裁判案件的监督,注重对食品安全领域侵权行为事实和法律责任认定的审查,对生效裁判确有错误的坚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提出抗诉,确保食品违法行为人的法律惩戒到位。

在总结推广阶段(20197月至8月),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对本地区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推动完善食品安全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机制。省院将评选优秀监督案件,对专项监督活动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杨会友副处长:一是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监督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和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院要加大办案力度,做到四类案件全覆盖,二是要求加强内部协调配合和外部沟通合作。既要加强民行部门与审查逮捕、公诉等部门的内部联系,建立常态化的线索移送机制,又要加强与农业、食药监、工商等有关行政机关的外部沟通,完善信息交流、案件通报、联席会议等机制。三是要求全面梳理分析行政执法和行政检察监督中涉及农贸市场、超市、学校、网络等销售食用农产品、食品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主要特点、发案规律和深层次原因,了解食药领域社会治理新隐患、新矛盾、新特点,查找制度缺陷和监管漏洞,并围绕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重点和热点问题深入调查,确定本地区专项活动的监督重点,及时制定和下发切实可行实施方案。另外,方案对宣传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杨会友副处长:各位媒体朋友,开展此次专项活动是落实新时代对检察工作新要求新期待的具体措施,全省检察机关将严格依法履职,加大办案力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丰富的检察产品。希望各位媒体朋友一如既往的关心关注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我的通报结束,谢谢!

11点10分

新闻发言人吴贻伙:各位记者朋友,公益诉讼,关系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与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作为一项全新的诉讼制度设计,特别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广泛支持。所以,在此恳请大家,充分发挥你们各自媒体平台的优势,广为宣传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职能,广为宣传公益诉讼成效和典型案例,让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和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为我们检察机关提供更多的公益诉讼线索。同时,安徽检察机关三年多的公益诉讼实践也表明,你们的报道也是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线索的重要来源渠道之一。让我们检媒携起手来,共同为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战”而努力,共同为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而尽职尽责,共同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而作出应有的贡献!

今天发布会的干货较多,最后我也提请大家写出有深度、有分量的报道来。

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谢谢大家,下次发布会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