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花山人民检察院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8-08-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花山人民检察院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单位:万元

2.8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2.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2.8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 2.8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马财〔201487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2.8 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0.03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是加大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力度,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非本市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因2017年县区实行公务用车改革,部门用车由区公务用车管理中心统一调度,经费也由中心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