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花山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
时间:2018-08-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花山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

  一、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合 计

  11.81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0.5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1.3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1.3

  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花山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81 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9.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5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1.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017年因公出国(境)支出也为0万元,主要是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马财〔201487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0.51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29万元,下降80%,下降原因主要原因是加大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力度,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非本市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2017年增加11.3万元,2017年县区实行公务用车改革,部门用车由区公务用车管理中心统一调度,经费也由中心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