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花山区检察院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时间:2018-08-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花山区检察院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决 算 数

合 计

18.96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2.8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6.11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6.11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花山区检察院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96万元。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本级支出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1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4年花山区检察院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2.8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56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在公务接待中,坚决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具体要求。

支出减少0.69万元,下降原因,主要是在公务接待中,认真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省市区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加强公务招待控制。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11万元,2014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支出比上年减少3.33万元,主要是由于严格控制公车使用管理,运行费用有所下降。
2014年,花山区检察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4 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