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花山区检察院2013年部门决算情况
时间:2018-08-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花山区检察院2013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依法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2、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3、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4、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5、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6、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罪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

    8、承办有关案件的勘验取证、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工作。

    9、协助同级党委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协助同级编制部门管理人员编制。

    10、协同同级党委管理该级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该级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

    11、负责其他应当由该级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2013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花山区检察院2013年度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与预算口径相同。

    三、2013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3年度收入总计1802.72万元,支出总计1792.64万元。

    四、2013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802.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0.94万元,占94.91%;其他收入91.78万元,占5.09 %。

    五、2013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9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5.15万元,占88.43%;项目支出207.49万元,占11.57%。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2013年度决算1557.3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决算1262.2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决算29.92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 “其他检察支出”决算265.1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检察事务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3年度决算91.9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预算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2013年度决算49.13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49.13万元,主要用于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3年度决算94.27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94.27万元,主要用于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