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30日下午,花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二党支部召开“纪律作风集中整顿”专题学习会议,会上,参会党员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八、九、十、十一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对7起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对14起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通报。
会议要求并责成:第三、四党小组于会后召开专题学习讨论会议。
以下为支部学习会议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