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家庭教育方式才能给孩子带来更健康有利的成长环境呢?10月31日,花山区检察院未检科科长赵智勤来到马鞍山市九村小学,为四年级的学生家长带来以《青春期孩子的心理抚养及犯罪预防》为主题的法制讲座。通过真实的案例分析,结合心理学专业知识,讲诉了家庭教育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之间的关系。
讲座都有那些精彩看点呢?让我们通过关键词搜索一起来了解下。
关键词一:青春期
青春期的孩子,显著的特点就是:“变”。生理上在变,心理上也在变,家长会发现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孩子不听话了,甚至还可能与家长“对着干”。你要东,他偏朝西;你要西,他偏朝东,这种现象,心理学上称之为“逆反心理”。
这种逆反的表现形式就是抗争,抗是“反抗”,是对父母教育方式的一种不满;争是“争取”,是不满足父母对自己的爱被分享,希望引起父母足够的重视,争取更多的爱。
为了让家长朋友们更深刻的了解这一现象,赵科长以《破罐破摔的少女》这一案例为基础,向大家表述一些相对极端的孩子在青春期的表现以及办案人员的应对。案例的主人公小娴因为不满来自父母的爱被妹妹分走,而故意调皮捣蛋,想要引起父母的注意,但父母却未能洞察这一切,而是以简单粗暴的方式来对待,最终,小娴在与父母争吵后离家出走,走上了卖淫、盗窃的道路,孩子最后变得自暴自弃,对生活不抱任何希望。检察机关经过细致的审查、专业的心理分析,引导孩子看到自己的长处,树立对未来的信心和希望,化解孩子与家长之间的“心结”,最终成功挽救迷途少女。
通过案例让大家明白,青春期的孩子都喜欢调皮捣蛋,做一些父母不喜欢,认为不对的事情,但这只是表象,深入的去分析内在的原因,每个孩子都有其自身存在的个体原因,父母作为孩子最亲近的人,要主动了解孩子的心理变化,促进孩子心理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二:心理抚养
青春期孩子出现的心理问题如:逃学、撒谎、网瘾、顶撞父母、离家出走、动辄自杀、还有打架伤害、参与犯罪等“发病期”多在12岁前后至18岁前后。但是,这一年龄段的行为问题和相关的心理问题都源于12岁之前,而且源于父母对孩子的抚养方式。
强调父母在孩子抚养过程中应做到以下三点:
●始于初生年的亲自抚养
孩子在一岁内,每当熟悉的面孔出现,再受到熟悉的抚养人的拥抱、爱抚,烦躁的婴儿可以立即安静下来;这种依恋和安全感经常得到满足,婴儿就会出现愉快、轻松的感受,相反,婴儿就会出现烦躁不安的现象。心理学研究发现,若是人在生命早期长期没有得到这种依恋的满足,就容易产生不满足感、从而产生烦躁、敏感、神经质等性格障碍。
因此在孩子12岁之前,依恋现象一直存在,依恋现象与年龄成反比,年龄越小越重要。父母对孩子的心理影响力与心理控制力,不在父母挣钱有多少,也不在父母有多少知识,更不在父母的事业有多成功,只在你为他生命的初期付出的辛苦有多少;在你为他依恋时期(指12岁以内)的相伴时间有多少。
●孩子言语发育需要爱的唠叨
有“爱”的抚养一定是“唠叨”的。只有真心爱孩子的人才会边陪伴孩子边唠叨,不可小看这种唠叨,因为所有的“说”都是在“听”之后,听得多才能说得多…如果我们遇见一个青年人或成年人,他能在短时间内很自然地与人说话、爱说、善说的人,这种人往往没有社会交往(即与人交流)的困难或障碍。
孩子幼小的时候(尤其1岁半之内)只有物质抚养是不够的,不管他是否反应,也不管他能否听懂,抚养人在用照顾表达爱的时候还一定要多唠叨些……让他(她)耳边留下妈妈的细语,父亲低沉的音质,因为这时所有的唠叨声音都和你们照顾他(她)并让他(她)产生满足而形成的快乐记忆相联系。那是他(她)今后不需要理由而爱你们、恋你们的基础之一:熟悉的声音……
●幼小时的耳闻目睹决定人的观念
观念,是人的一种看法。只是这种看法往往发生在“观”的同时或“看”的同时。人们通常认为,孩子的看法是在父母对其教育,对其讲道理之后才会形成。但多数人不知:孩子在听得懂“道理”之前,他已经在形成某种看法。如:孩子与母亲一同上街,一名乞丐把手伸向母亲要钱,母亲没有说话,无声地从身上找些零钱交给乞丐,这孩子长大后面对乞丐也会同样做法的。相反,父亲经常在家中拳脚于家人,这种家庭长大的男孩在处理自己家庭冲突时一定有相关行为;母亲经常对邻居泼口大骂或对人骄横跋扈的,其子女长大后也会出现人际关系的相关麻烦。
我们有太多的行为是我们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行为的,这就是父母身教影响,当然,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不仅有看到的观念;还会有“听”到的观念,这就是父母的唠叨,父母强调的,父母坚持的东西,如:“咱人穷志不短”“人活脸树活皮”等,这些话语待孩子成年后都会成为其做人的观念,甚至他会用这种话语再去教育自己的孩子。所以,为了孩子健康成长,所有的父母要好好修养自己的言谈举止,在家庭中尽显父母的善良与榜样,在谈吐中表现文雅与谨慎,在处理各种意外事务时有理有节。
关键词三:改造
问题少年的背后往往折射出的是一个问题家庭,在这一问题上很多人把关注点放在孩子身上,但其实更需要改造的是——父母。
赵科长给大家推荐了一部纪录片《镜子》。一个关于心灵回家的故事。纪录片只有三集,一共90分钟,央视社会与法频道花了10年策划、两年摄制。内容很简单:三个家庭因孩子辍学而陷入困境,父母们无奈将孩子送入一所特殊学校接受“改造”,却意外地让自己接受了一次触及灵魂的启蒙教育。父母对孩子满满的爱有时却造成了满满的伤害,这究竟是为什么?“问题孩子”的背后往往有一个问题家庭教育模式的存在。
强调我们要找出现象背后的本质问题来区别对待,有的放矢的处理。虽然不能把所有的锅都甩给父母,但父母的确是影响孩子最深的人,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与其说是探讨家长如何教育孩子,不如说这部纪录片教会了双方如何去和解。
关键词四:犯罪预防
从事未检工作多年,从办理的案件中我们得出,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主客观因素虽然很多,但家庭原因还是占主要,包括家庭结构不完整导致缺少父母关爱,没有正确处理好家庭成员间的关系以及不科学、不正当的家庭教育方式等。
青春期是孩子一生中最关键、特殊的阶段,父母应当给予足够的爱与关注,虽然并不是每一个行为偏差的孩子都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但努力为孩子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有助于孩子摒弃不良行为,健康成长。
为使普法教育工作实现常态化,花山区院通过近年来“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的开展,与辖区多所小学建立起“检校共建”的平台,积极丰富普法形式,有效利用家长会的契机开办“家长课堂”,扩展普法对象,提升未成年人父母的家庭教育能力,培养良好的亲子关系和家庭教育氛围,有效从源头实施犯罪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