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下午,花山区人民检察院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授牌仪式在该院三楼会议室举行。该院被团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2家单位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省、市检察院、团市委和花山区有关领导出席了授牌仪式。
授牌仪式上,代表省院授牌的省检察院公诉一处顾玫帆处长对该院取得的荣誉表示祝贺,充分肯定了该院一直以来在立足检察职能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所做出的突出贡献。
近年来,花山区检察院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原则,不断创新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推动了青少年维权工作步入常态化、规范化轨道。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重大案件中,全面推行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双休日审理等制度,明确了慎捕、不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条件,规定了通过办案帮教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措施。他们还积极开展“阳光校园”活动,定期做好青少年犯罪调研工作,走出了一条检校共建、送法进校、共同预防的教育管理新路子。
据悉,该院已连续两次被命名为安徽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今年 “打造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品牌被列为安徽省基层检察院建设第一批品牌项目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