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风采
检察风采
花山区人民检察院创先争优获“全市十佳政法单位”“全市先进检察院”殊荣
时间:2014-07-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2年,花山区检察院在市检察院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面对行政区划调整,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平稳有序地推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2013年2月,该院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十佳政法单位”,在全市检察系统2012年度目标考核中再次获得第一名,被市检察院评为“全市先进检察院”。该院的主要做法是: 

  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 

  2012年,该院立足检察职能,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更加自觉地把全年的检察工作摆到全市、全区工作大局中来谋划,主动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人为本,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为载体,常抓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通过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主题教育活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活动等,班子的凝聚力和感召力进一步增强,队伍的执行力和战斗力明显提升。 

  二、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 

  该院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意识,大力加强检察业务建设。2012年所办结案件均被一审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没有发生任何案件质量问题。该院2012年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6件16人,立案数同比上升23%,大要案占立案总数的93%。其中,处级要案1件,50万元以上特大案件4件4人,100万元以上大案2件2人。区划调整期间,干警们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执法能力得到充分考验。在何去何从尚未确定的情况下,反贪局干警以事业为重,坚持加班办案,立案侦破受贿案3件,区划调整人员到位后他们又立即投入到最后工作冲刺中,在其他区县院没有立案情况下又立案3件,为市院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做出了突出贡献。原金家庄区和花山区的两个区域合并,刑事案件管辖范围扩大,受案数量猛增,公诉科干警克服困难,自觉加班加点,确保办案质量,在12月25日前将所有年内受理的案件全部移送法院提起公诉,仅在12月的第二个星期即向法院起诉了70多件案件。在3月1日全市检察机关总结表彰大会上,我院反贪局被荣记集体三等功,公诉科被评为先进集体。 

  三、牢固树立创新意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坚持以改革创新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提升各项检察工作水平。为提高反贪、反渎案件质量,创新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加大监督把关力度,确保每一件案件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效果好。推行检委会委员听庭评议制度,对起诉的反贪、反渎案件进行听庭评议,有效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水平。刑事诉讼监督中,积极建立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监督、量刑建议等工作机制,诉讼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积极推进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建设,对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促进社会和谐。推行民行检察工作“三见面、三告知”机制和“一案一调研”机制,规范了案件办理程序,提高了民行检察业务能力。在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中,构建并试行“全面调查、快速审理、分案起诉、犯罪预警、量刑建议、未成年被害人刑事调解”等六项制度,充分保障犯罪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有效降低了未成年人的重复犯罪率。 

  四、牢固树立效率意识,综合管理进一步规范。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高效率推进、高水平落实、高质量完成。在年初,院党组就提出了争创“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工作目标,各部门也根据工作实际提出了部门目标。围绕各项工作目标,结合实际,建立了管理科学、操作规范的制度体系。继续推行“月点评、季讲评、年总评”的工作制度,坚持落实督察工作周通报制度,加强检务督查工作;通过开展争创学习型科室、智慧型检察官的活动、“四个一”读书活动,鼓励干警多读书、读好书,营造“学先进、争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争先创优浓厚氛围。以文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检察队伍的“精气神”。通过“我为花检献一策”、“花检精神”的征集活动,大力弘扬“忠诚公正,求真务实,团结奋进,廉洁高效”的花检精神,促进了检察工作全面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