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安徽省妇联会同安徽省女检察官协会联合发布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花山区检察院办理的检察公益诉讼织密个人信息安全“防护网”——诉齐某某、彭某某等三人侵犯孕产妇生育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

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2018年至2022年,被告人齐某某通过暗网购买出生健康平台(ACME)的数据库账号及密码,非法获取此信息系统中存储的十余个省市的众多孕产妇姓氏、年龄、住址、手机号码、新生儿出生日期、分娩方式、出生医院等个人信息。齐某某通过其持有的2个QQ号以及3个skype账号与下线进行联系,将非法获取的孕产妇个人信息贩卖给全国各地儿童摄影店。被告人彭某某、邵某某在明知齐某某非法贩卖孕产妇个人信息的情况下,为谋取非法利益,帮助齐某某发展下线、介绍客源、收取贩卖信息款等,从中获取介绍费和佣金。三人共非法向他人提供孕产妇信息22万余条,非法获利70余万元,致众多孕产妇频繁接到各种推销电话,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干扰,身心健康遭受损害。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花山区检察院)履职中发现本案线索,于2023年2月3日立案,并围绕被泄露信息情况、公共利益是否受到损害等问题进行重点调查,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规定确定侵权损害赔偿数额。2023年7月13日,花山区检察院向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依法追究三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请求判令三被告人分别就其侵权行为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2023年9月27日,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齐某某、彭某某、邵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宣告缓刑二年至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判令被告人齐某某支付损害赔偿金人民币五十九万元,被告人彭某某支付损害赔偿金人民币十三万九千元,被告人邵某某支付损害赔偿金人民币一万一千九百元。齐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3年12月19日,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
案件办理后,花山区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部分网站公示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发放等名单时泄露妇女个人敏感信息现象,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采取措施对妇女个人敏感信息进行了屏蔽处理。
典型意义:孕产妇生育信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护的有重要价值的公民个人信息,非法泄露孕产妇生育信息易引发多种关联违法犯罪活动,危及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检察机关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刑事处罚+民事赔偿”同步处理,加大了侵权人违法成本。同时,积极能动履职,主动与妇联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协调,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督促职能部门全面履职,构筑内有联动、外有协同的妇女个人信息保护新格局,以法治之力为妇女权益保护筑牢坚固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