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协议有效。《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四条和第三百三十九条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上述规定,陶某与李某签订的土地转包协议不必经村委会同意。村委会以陶某不承包土地就要收回承包权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问:王某(城镇户籍)老家宅基地上的房子因建盖久远,又因长期无人居住、年久失修,早已倒塌灭失。王某父母去世,王某可否继承老家宅基地使用权?
不可以。《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自然资源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作出明确答复,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
本案中,房屋已倒塌灭失,仅剩农村宅基地,根据上述规定,王某对该宅基地不能继承。但是,如果王某在老宅倒塌灭失前,经相关部门审批,将老家的房子重新进行了翻建,王某父母去世后,王某可以继承老家宅基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