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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开讲丨第19讲】房子空着没住 能不交物业费吗?
时间:2024-11-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问:空置房业主能否以未享受到物业服务为由不交物业费?

回答:不能。虽然房子空着,但物业还需要对小区的公共设施、绿化、卫生进行管理和维护;物业已经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享受到物业服务为由拒交物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问:小区业主能自行在公共绿地种菜吗?

回答:不能。小区物业区域内规划绿地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不能被个别业主私自占用来种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