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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式看法】零投入高回报?大学生兼职网络卖烟触犯刑律
时间:2024-11-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花山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系列网络非法经营烟草案件。其中有多名在校大学生以身犯险,为“烟老板”充当网络代理,利用小红书、抖音等社交媒体进行引流、接单,发给上家进行发货,用自己的微信、支付宝收取货款后从中扣除提成再转给上家,以此获取利润。殊不知,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私自通过网络销售卷烟的行为,已违反了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涉嫌刑事犯罪。

经查,涉案大学生木木、蚊子、小胡、小王通过网络代理售卖伪劣卷烟交易金额达数10万元不等,获利数万元不等。目前该案已提起公诉,其中木木、蚊子已获刑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至3万元不等。

检察官提醒大家,在校大学生通过兼职赚取劳务费用并无不妥,但不是所有商品都能随意销售。根据法律规定,烟草专卖品需取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申请专项许可后才能售卖。若未经许可擅自通过线上或线下进行销售,或为他人无证售卖烟草专卖品提供引流、接单等帮助的,达到一定数额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