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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式看法】跨境走私香烟 致富“捷径”变人生歧途
时间:2025-12-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案情回顾:2023年3月至11月,王某通过缅甸籍背包客从中缅边境口岸购入成品香烟,同时从线上、线下渠道购进烟草专卖品,利用电商平台、社交软件进行宣传、交易,并招募亲友参与引流、分销。为躲避监管,王某与快递员合谋使用虚拟地址发货,涉案范围涉及云南、河北、广东等地,销售额达百万元。

该案共计查获烟丝4.7吨、空烟管81万支、滤嘴棒近8万支、假烟62万支……手动卷烟机186台以及大量原辅材料等涉案物品,捣毁烟丝烘烤、切丝窝点一处,封停涉烟违法网站2个。抓获的41名涉案人员(含1名境外人员)由本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后,分别被判处1-7年不等有期徒刑,判处罚金合计261万余元。

检察官提醒:烟草专卖品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的专营专卖商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未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擅自从事烟草经营活动,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构成非法经营罪,面临刑事处罚。

特别提醒:烟草经营者,务必通过正规渠道进购香烟,持证经营;消费者也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香烟,发现无证销售或假冒伪劣烟草行为,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