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8日在花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上
花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生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尽责上,把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迸发出的激情转化为守初心、担使命的扎实行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服务大局
倾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有效保障疫情期间社会平安稳定,依法提前介入某药店售卖假口罩案,快捕快诉某金店百万金饰被盗案,批捕跨省贩卖大宗毒品案。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依法对3家涉案民企负责人从快作出不起诉决定,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先后组织70余名干警深入花山区31个卡点开展防疫志愿服务2400余次,《检察日报》头版、《南京晨报》专版报道我院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全力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坚决防范和化解经济金融风险,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7件86人,提前介入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映山红”非法集资案,依法对涉案金额达3亿元的杭锁亚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特大案提起公诉。助力脱贫攻坚,帮助因案致贫困难群众11人,发放救助金8万元。办理的南京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跨省倾倒垃圾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助力脱贫攻坚典型案例。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持续监督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的尖担沟、昭明沟水系污染案治理情况,协同行政机关排查沿线企业30家,督促封堵暗渠排水口6处、疏通污水管道约6000米。
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把服务民营经济作为服务“六稳”“六保”的重要抓手,营造法治营商环境。建立涉民企案件“双审”机制,贯彻“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缓刑的就提出判缓刑的建议”的司法理念,对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涉嫌犯罪案件,不起诉8人,建议法院判处缓刑6人。延伸检察服务触角,扎实开展服务民营企业“351”工程,与区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络机制,主动走访八佰伴、曼迪新大药房等14家辖区重点企业。充分发挥慈湖检察室驻扎产业集聚区的作用,在生产一线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风险防范等服务,深受企业好评。
立足检察职能,提升区域治理能力
用力打赢扫黑除恶收官战。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精心组织开展“六清”行动,实现检察环节的案件清结。共受理提请批捕涉黑涉恶案件6件17人,批捕6件1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9件36人,起诉8件51人。对全市首例把持基层政权黑社会性质组织杨飞等33人案和文君民恶势力团伙案提起公诉,严惩“套路贷”背后的涉黑涉恶犯罪,办理了陶兆俊恶势力团伙案等一批影响力广泛的案件,有力震慑黑恶势力犯罪。
用功深耕平安花山建设。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办理了4件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严厉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34件226人,经审查批捕112件18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97件648人,经审查起诉307件513人。办理了涉案近80人的特大网络赌博案、诈骗金额高达2400余万元的跨国电信诈骗案,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罪认罚适用率达86.16%,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5.06%,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用情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以争创“全国文明接待室”为契机,全面提升涉检信访工作质效。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诉求表达体系,接访200余次,受理各类信访125件,七日内程序性回复率和三个月内结果或进展回复率均为100%,实现赴省进京零上访、涉检信访零积案。对“四季青”商场开发负责人陈永祥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提起公诉,维护业主权益,做到了检察环节的罢访息诉。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积极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让法治信访深入人心。
用心参与区域综合治理。积极助力省域立法,充分发挥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先后为10部地方性法规草案收集建议56条。开展“菜单式”法治课普法,深入机关、企业开展法治宣讲20余次,受众多达2000余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两节”期间打假行动、疫情期间“假口罩”专项检查、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等活动,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注重堵疏建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部分单位、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问题,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1件,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
聚焦主责主业,追求极致化办案效果
做精刑事检察。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立案监督37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6件,追诉漏犯19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3件次,刑事抗诉13件,实现全面监督,各项数据位列全市检察机关前列。强化职务犯罪检察,依法介入霍里街道原主任朱克平受贿案,对马鞍山市金融办原主任曹义灿受贿重大案件提起公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强化刑事执行检察,依法开展社区矫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刑罚交付执行等专项监督活动,监督纠正刑事执行违法违规行为30件次。
做强民事行政检察。综合运用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手段,构建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77件,同比增长20%。其中提请抗诉8件(市院全部采纳),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执行和审判程序检察建议36件。加大虚假诉讼办案力度,办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3件,法院裁定再审9件。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办理涉民营企业生效裁判案件8件,通过抗诉为盛亚公司挽回经济损失。坚守司法为民初心,对6起农民工讨薪案支持起诉。注重做好监督申请人的息诉罢访工作,促成当事人和解4件。行政检察有突破,共办理行政审判程序违法案件9件,非诉执行案件9件,发出检察建议16件。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探索推行“食药环”案件集成化办理,建立“四检合一”办案模式,拓宽公益诉讼线索。共受理公益案件线索80件,立案49件,发出检察建议3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护航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以“十年禁渔”为切入点,主动提前介入7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持续探索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案件办理,提起全市首例涉及未成年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加大省域间司法联动,与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协同办理了一批在两省交界处非法狩猎、非法出售野生动物和非法采矿破坏自然环境案件,为长三角一体化共同维护公共利益积累了宝贵经验。
勇于创新实践,聚焦品牌争先创优
做简案快办的“先行者”。在全市率先成立刑事案件速裁组,实施繁简分流办案机制,负责办理危险驾驶、达成刑事和解的交通肇事、故意伤害(轻伤)、三人以下的盗窃案件等“简类”案件。与法院、公安交警部门积极探索刑事案件简案快办联动机制。刑事案件速裁组以16%的刑检部门办案力量,承担了全院45%的刑事案件,平均办案期限10天,最快仅2天,认罪认罚适用率和量刑建议采纳率均为98%以上,取得了良好效果。
做未成年人保护的“排头兵”。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批捕性侵害、故意伤害未成年人案件4件4人,起诉6件6人,依法介入一起10年前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保护受害人权益。坚持依法惩治与挽救、教育相结合,对未成年人轻微犯罪相对不起诉5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力度,拍摄全省首部预防校园性侵害题材微电影《“一号”星辰》,荣获2项全国性优秀微电影奖项。院领导带头担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普法活动30余场,1名干警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巡讲表现突出先进个人,“满天星”未成年人护航团队荣获“市青年文明号标兵”称号。
做检务公开的“示范者”。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制度,聘请19名人民听证员,建立听证员库,率先在全市广泛开展民事检察、公益诉讼、司法救助等听证活动,做到应听尽听。主动公布案件信息,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640条、重要案件信息10条、法律文书361份,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加强检群互动,召开新闻发布会1场,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并以网络直播形式扩大群众参与度。强化检察宣传,通过新媒体宣传矩阵,主动向外界通报检察工作动态594条,“花山检察”头条号、“花氏检察小郡肝”自媒体两项工作获评全国检察机关20强。
抓牢队伍建设,强基固本砥砺前行
坚持政治建设引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切实贯彻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严格请示报告。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加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学习贯彻。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履职尽责。进一步加强党建品牌建设,发展壮大区域化党建联盟,15家成员单位共同开展了“党建引领 筑牢疫情防控红色防线”主题论坛活动,提升党建共建水平。
坚持加强人才建设。以示范带队伍,发挥院领导的引领作用,入额院领导全年直接办案423件,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15次,参与审委会案件审议议题22件,起到良好的带动效果。以素能强队伍,实施队伍建设“3+N”工程,开展各类培训80余次,全方位锤炼干警综合素质,受国家级、省级表彰7人次,获得市、区两级表彰26人次,被国家级法律刊物采用检察理论成果5篇。以文化育队伍,修建院史馆、检察文化长廊,营造“崇法、为民、创新、卓越”的文化氛围,凝聚强检动力。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进一步夯实“两个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党建工作“三合一”责任书,守好“责任田”。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做好省委巡视问题整改和“回头看”,主动配合市、区两级政法委、上级检察机关开展政治督察工作,组织开展检察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检察官违反任职回避制度等七个专项整治,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制度,扎紧检察权运行的“篱笆”。坚持规范司法办案,以“案件-比”评价体系和检察官业绩考评为抓手,强化检察业务监督,确保检察权廉洁规范行使。
坚持接受外界监督。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3次,全面梳理人大代表审议报告、座谈视察提出的意见建议,在日常工作中整改落实。积极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邀请80余人次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工作座谈、听证会等活动,充分保障代表委员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组织开展旁听庭审、评议案件等活动8次,切实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区检察院不辱使命、不负重托,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先后获得了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安徽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典型、安徽省第十二届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其中,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每五年评比一次,我院从3000多家基层检察院中脱颖而出,实属珍贵。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达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与短板:一是服务保障大局的举措还不够有力,工作亮点不够突出;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够平衡,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三是“智慧检务”发展相对滞后,跟不上新时代发展步伐;四是检察干警综合素质尚不能很好适应检察工作新形势,仍需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深入分析,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花山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马鞍山提出的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的殷切期望,全面落实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决策部署,以检察文化为抓手,以党建带队建,以队伍促业务,着力推动“四大检察”均衡发展,助力花山区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生态福地、智造名城”升级版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聚焦社会发展,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立足检察职能,紧扣区委工作部署,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围绕营造法治营商环境,依法惩治各类金融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围绕助推创新发展,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责,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以花山软件园、慈湖高新区等高新企业集聚地为重点,提供更细致的检察服务。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依法惩治破坏重大工程、项目推进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围绕绿色发展,严惩破坏环境生态案件,尤其严厉打击涉及长江沿线治污、治岸、治渔的案件,坚决守护一江碧水。
聚焦司法为民,在社会治理中贡献检察力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抓好检察环节惩治犯罪、化解矛盾、防范风险等各项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深化平安花山建设,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侵财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建集一站式询问、普法宣传、心理辅导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未成年人综合性法治教育中心,构建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新格局。进一步发展创新“枫桥经验”检察版,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做好检察环节的罢访息诉。
聚焦公平正义,在履职尽责中打造检察精品。树牢质效意识、精品意识,提升检察履职能力,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全面均衡发展。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阀门”作用,确保刑事检察强项更强;加强生效民事裁判执行监督,拓展监督领域,提升民事检察监督刚性;积极探索行政检察职能分配,抓好典型、引领性案件的监督,促进行政检察质效提升;紧抓公益核心,关注民生福祉焦点问题,办好群众普遍关注的食品药品、环境资源等领域案件,探索“等”外领域案件办理,推动公益诉讼实现新突破。
聚焦自身建设,在从严治检中提升检察形象。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髓,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的各领域、全过程。进一步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省委巡视“回头看”整改,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训词精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突出对领导干部、员额检察官的管理,强化对干警八小时外的监督,开展分岗分层培训,努力打造出一支思想坚定、作风优良、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征程任重道远,新使命催人奋进!新的一年,花山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走在前列的使命感、舍我其谁的责任感、只争朝夕的紧迫感,进一步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创优发展,为建设幸福美好新花山贡献检察力量,用优异的成绩向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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