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2月24日在花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花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蔡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及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7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7年,花山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历次全会、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继续秉持“1235”工作思路,以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为目标,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聚焦主旨主线,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一)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服务项目建设。着眼全局、
服务全区发展大局,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花山区“项目建设年”的实施意见》。准确把握“五个界限”,坚持“三个慎重”,服务非公企业发展,依法妥善处理涉企案件,在最大程度上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通过走访调研、法制宣讲、派驻检察室等形式,为企业及时解答各种涉法涉诉问题并提供检察建议和意见。成功办理候某等14人盗窃国家电力生产比特币特大案件,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不受侵犯。
(二)严惩民生领域刑事犯罪,依法保障公共安全。持续加大对医疗教育、食品安全、环境污染、劳动关系、网络安全和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犯罪的惩治力度,提起公诉马鞍山市中医院原院长章某受贿案,批准逮捕宋某等人利用网络进行非法传销近亿元案件。着力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强化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推进信息共享。积极开展“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加大对污染环境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配合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多次参与现场整治,发现辖区内慈湖高新区某企业污染环境案、陈某涉嫌贩卖假酒案等线索,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围绕食品安全宣传月、禁毒宣传月等主题开展法治宣传。着力化解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开展检调对接,运用捕前调解,促进刑事和解,对于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50件84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11件11人。切实做好检察环节信访维稳。进一步提升检察服务大厅的规范化水平,第五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 “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二、立足主责主业,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一)全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92件290人,同比分别下降8%和上升7%,经审查批准逮捕138件18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513件782人,同比分别上升10%和7%,经审查提起公诉448件621人,有罪判决率100%。重点惩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的严重刑事犯罪,提起公诉“黄赌毒”、“盗抢骗”、非法集资、涉医违法犯罪、涉枪涉爆案件共计280件375人。依法提起公诉武某在市人民医院住院部医闹寻衅滋事案、郎某等人利用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诈骗740余万元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有效维护了社会发展稳定大局。
(二)坚决保持反腐败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坚定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9件13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7件11人,渎职侵权案件2件2人,上级检察院交办案件4件4人。涉案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大案5件7人,查处县处级干部1人,科级以上干部3人。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办理了马鞍山市推进办原副主任李某滥用职权、受贿案,立案查处了马鞍山市殡仪馆邓某贪污、受贿案以及花山区司法局董某贪污、受贿案,办案数量和质量在全市县区院中名列前茅。加强职务犯罪源头治理。强化社会化预防体系建设,启动“检察+邮政”的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工作。打造“互联网+预防”,继续完善网上警示教育基地的内容和功能。拍摄的预防微电影《守护》,被评为全市党员教育优秀宣传片,廉洁家风微电影《传家宝》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音频视频类精品预防项目。
(三)积极维护司法的公平正义。依法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办理复议案件4件13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7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6件,追捕犯罪嫌疑人1件1人,向公安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2件。依法履行侦查监督职能,重点加强对侦查程序和漏罪漏犯的监督,向侦查机关提出纠正意见20余件次,追诉漏犯10件18人,追诉漏罪5件次。持续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4件,已改判2件。提请抗诉的施某销售假药案、甘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抗诉典型案例”。不断拓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受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2件,其中,向市检察院提请抗诉2件、提请检察建议1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执行检察建议6件、审判程序检察建议4件,依法和解息诉民事行政申诉案件63件。
(四)努力加强对人权的司法保障。创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打造未成年人保护的“珍珠链”工作模式,联合爱心企业共同建成全市首个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回归线”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被评为“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着力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努力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件,为经济困难的被害人及其家属争取司法救助资金5万余元,尽可能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
三、锐意改革攻坚,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一)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持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切实做到思想不乱,精力不散,办案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9件13人,办案数同比上升29%,有力策应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区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主动会同纪委在深入考察了解和审核把关的基础上,做好人员转隶工作。严明组织纪律,做好案件线索清理、结案与移交,共梳理各类职务犯罪线索400条,整理案件档案42册。所有职务犯罪案件在12月15日前均已审查终结并提起公诉,及时清理涉改的赃款赃物、资产财产34万余元,逐一登记造册,确保改革顺利、有序完成。
(二)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实施检察官员额制。遴选27名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入额,完成“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围绕司法责任制要求,突出检察官司法办案的主体地位,设立了8个检察官专业办案组织。规范检察官与检察辅助人员在司法办案中的职责权限和分工,员额检察官共办理各类案件1271件,人均办案47件,人均办案数同比增长166%。
(三)积极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贯彻证据裁判原则,认真落实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进一步发挥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功能,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强化亲历性办案,提前介入案件10余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110件325人,及时提出完善证据意见引导侦查。严防冤假错案,强化对侦查取证的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技术性证据和司法鉴定在证明案件事实中的支撑作用,严把审核审查关。
(四)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认真履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新职能,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排查案件线索,对赵某、常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对马鞍山晨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倾倒钛石膏固体废弃物一案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发出检察建议17份,有效促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五)积极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以马鞍山市《醉酒驾驶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程序工作细则》为依据,积极尝试推动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成功提起公诉全市首例适用快速办理程序的危险驾驶案件,仅用时2天即完成了该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制作全省首个“表格菜单式”案件审查报告,并建议法院适用快速程序审理。法庭予以快速审理并当庭宣判,最大程度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
四、全面从严治检,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举办党组书记上党课、重温入党誓词、微党课演讲等活动,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根基。认真压实“两个责任”要求,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17次,组织开展集体廉政谈话10余次。认真落实纪检监督责任,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巡视以及市检察院巡察组进驻巡察,对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立即整改。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开展常态化检务督查,整理编订了规章制度电子书,细化了10余项效能绩效条款,做到动辄则咎,促进作风建设再实化再强化。
(二)突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干警业务技能和政治素养。深化与安徽工业大学公法学院的检校共建,邀请专家学者授课指导,开展“花检讲坛”11次。选派干警外出参加培训180余人次,60余篇学术文章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 1篇文章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年度理论资料库。在全省检察机关岗位素能基本标准知识竞赛中分别取得民事行政、反渎职侵权业务条线第二、第三名的好成绩,选派2名优秀公诉人代表马鞍山市检察机关成功晋级全省首届检律辩论赛决赛。
(三)完善司法规范化体系。积极构建与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相匹配的内部监督制约体系,扎实开展常态化案件流程监管,对566件案件开展两级联动评查。突出加强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监督,就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涉案财物管理等开展专项检查。着力构建新型检律关系,进一步规范律师接待流程,设置律师专门接待窗口和独立阅卷区,重点加大对检察环节阻碍律师会见、阅卷、了解核实证据等行为的监督力度。
五、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一)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向人大常委会述职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题报告检察工作2次,根据审议意见和人大代表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开门宣传检察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实地调研视察。全国人大代表、华菱星马公司董事长刘汉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明等各级人大代表30余人先后视察我院办案工作区、检察服务大厅、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首个“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采取专家咨询研讨会、社区群众座谈会、网民建言论坛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立法意见和建议100余条。
(二)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深化执法执纪监督员、民主监督员工作,主动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邀请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邀请执法执纪监督员召开座谈会,拓宽与社会各界沟通联系的平台和渠道。
(三)持续深化检务公开。通过微信、微博、案件信息公开网等渠道公开法律文书7900余份,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100余人次走进检察机关,近距离观察了解检察工作。率先开通查询案件的手机服务平台、网站查询平台,让群众少走路、数据多跑路。通过两微一端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6条,在线接受网民法律咨询300余次,发布微信原创法制作品157篇。微信新媒体作品入选2017年度“全国检察新媒体100强”,花山检察“今日头条”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头条号20强”、“安徽省最具潜力政务头条号”。
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先后荣获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示范典型单位、安徽省百佳机关书屋等荣誉称号,多人次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反渎优秀侦查员、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全省优秀反贪局长、全省十佳公诉人、全省十佳民行办案能手、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等。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机关应对和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聚焦和保障民生福祉的新举措还不多,效果还不显著;二是诉讼监督工作还有薄弱环节,监督的能力和成效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对检察改革的思考和探索还不够深入,如何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员额动态调整机制等问题还需进一步研究细化。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以改进。
2018年检察工作总体安排
2018年我院检察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建设“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奋斗目标,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能,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全面从严治检,全面强化内外监督,为打造“四个片区”、建设“四个花山”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更加积极主动地投身全区发展大局。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区发展大局中来谋划推进。紧紧围绕“四个花山”建设,从严从快打击严重暴力、黑恶势力、邪教组织等犯罪,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非公经济保护,慎重逮捕涉嫌犯罪的企业管理者、关键岗位人员和科技人员,帮助做好生产经营、科技攻关等衔接工作,营造竞争公平有序、司法保障有力的发展环境。
二是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更加广泛深入地维护民生福祉。 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工作的终极追求,进一步健全和细化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举措。深入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行动,加大环境领域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力度,保护“绿水青山”。自觉在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新论断指引下,在公正、高效、开放、便民等方面深入探索检察工作的方式方法,努力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全面深化检察改革,更加坚定有力地守护法治生命线。坚持以规范检察权运行为核心,抓住司法责任制的“牛鼻子”,进一步转变观念,完善配套制度,推进各项检察改革落地生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法律监督。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裁判不公、违规处置涉案款物等突出问题,加大检察监督力度,防止公民合法权益因司法滥权遭受侵害。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四是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更加扎实有效地提升司法能力。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的工作总逻辑,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铁规禁令,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智慧检务”工程,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一步发展检察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建设,构建检察宣传矩阵式平台,推进《2017-2022年检察文化发展规划》实施。持续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和全员岗位练兵,推进学习型、专业型机关建设,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
五是自觉强化内外监督,更加规范公正地行使检察权。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加大对自身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的查处和曝光力度,依法保障律师行使权利,确保谨慎用权、正确用权、干净用权。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庭审观摩、参加案件听证会,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谱写新篇章,花山区检察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人代会各项决议,不忘初心、克难奋进,牢记使命、继续前行,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建成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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