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2月25日在花山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花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宋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党建引领、能动履职、数字赋能、提质增效”为抓手,坚定不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聚焦中心工作,能动履职服务发展大局
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双十条”举措,与区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系机制,设立“民营企业家接待室”,落实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精准解决企业法治难题。依法打击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起诉142人,推动构建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
深化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成立全市首家知识产权办案中心,深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检合一”办案机制,被评为马鞍山市“十大法治事件”。与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合作,聘请知识产权专家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形成“专办+专家”模式。办理中央六部委挂牌督办的3·27涉嫌侵犯软件著作权案等53件案件,批捕、起诉70人。办理的仲某侵犯著作权案,依法引导权利人实质性参与刑事诉讼,成功探索保护知识产权的新路径,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全力保障社会安全稳定。重拳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批捕243人、起诉747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办理被害人涉及全国十余个省份的袁某某等80余人网络催收涉恶案。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等违法犯罪569人。严惩电信诈骗、网络赌博、帮信等涉网犯罪320人,提前介入并引导侦查涉案金额高达45亿的周某某特大网络赌博案,办理缅北、菲律宾电诈人员回流案件,追赃挽损300余万元。
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释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治理效能,适用率达88.99%。联合法院、公安推动道路交通类案件快速办理,适用速裁程序86件,节约司法资源。注重“抓前端、治未病”,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2件。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的检察建议,入选全省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落实普法责任制,通过“菜单式”法治课、融媒小剧场等形式,开展普法20余场次,受众2000余人次,新媒体法治宣传连续7年获评全国检察机关20强。获准连任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新一届基层立法联系点,6年来共收集上报70余部法律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370余条,12条被收入立法。
二、践行司法为民,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
推深做实“府检联动”。认真落实省检察院工作部署,先后与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15家行政单位,建立7项合作机制,共同推进安全生产、民生保障等多项具体工作。与濮塘镇政府全面开展乡村振兴、红色资源、生态保护等领域共建。针对某农场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督促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助推清运固体废物50余吨。就原新四军指挥部旧址(濮家祠堂)年久失修等问题,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开展旧址保护,现已成为红色资源教育保护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扎实守护安全健康。聚焦公共安全领域,持续加大打击力度,批捕、起诉危害安全生产、食药品犯罪23人,办理2·6、3·10等重大责任事故案件。推动消防、住建等多部门,深入60余家企业、小区,开展燃气警报装置、人防设施、消防器材安全等专项检查,督促消除安全隐患50余处。针对辖区第二类精神药品管控问题,会同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对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整顿,筑牢药品安全防护墙。
认真化解急难愁盼。以“温暖控申”践行“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妥善化解群众信访320件。发挥公开听证释法解心结的作用,开展听证120次,在办理华某伤害案中,将听证会开到社区,创新性增设听证调解环节,有力化解邻里间的矛盾纠纷。认真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28人发放救助金26.2万元。办理的温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联合省、市检察机关开展共同救助,深受社会好评。
全面护航未成年人成长。零容忍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2件。对情节轻微、悔罪表现较好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附条件不起诉11人。积极开展综合履职,办理全市首例支持性侵案未成年被害人起诉涉案宾馆获精神赔偿案;监督开展未成年人娱乐场所有偿陪侍专项检查;联合职能部门做好弱势困境儿童保护,救助涉案困境儿童3人。全面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法治副校长深入学校、社区宣讲,法治宣传片《“未”爱点亮满天星》被最高检转发推广。“满天星”护航团队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三、强化法律监督,精准发力维护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784件,同比上升55.27%。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监督作用,立案监督99件,追捕追诉36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23件。强化审判监督,提出抗诉2件,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制度。做优刑事执行监督,与区法院联合开展“雷霆2023”专项行动,核查70余件职务犯罪案件财产刑执行情况,做到应执尽执,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加强监检衔接,依法对社会影响较大的王某某等3人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做强民事检察。贯彻精准监督理念,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5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提请抗诉8件,提出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检察建议35件。强化虚假诉讼监督,依法纠正雷某等2人涉南京不动产“虚假官司”,维护正常司法秩序。针对办案中发现共性问题,制发类案检察建议14件,规范司法程序。开展检察蓝助力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支持起诉、仲裁24件,帮助弱势群体追回血汗钱。
做实行政检察。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7件,制发检察建议41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件,围绕交通安全、土地执法查处、公共政策兑现、政府“履约践诺”等关乎民生民利的方面开展专项监督。深化“依法行政+检察监督”模式,就服刑人员违规领取低保制发检察建议6件,督促追缴违规领取低保金3.6万余元。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健全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反向衔接机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10件。
做好公益诉讼。办理案件线索159件,发出检察建议73件,提起行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4件,均获法院判决支持。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打击跨省倾倒垃圾等6项专项活动。持续跟进监督某企业非法倾倒固废案,督促企业投入4000万元开展生态修复,现已完成一期治理。充分利用检察技术提升办案效能,通过无人机等技术办理的保护基本农田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典型案例。不断扩大工作影响力,加强“一馆三基地”建设,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协助办案19件,听取人大代表建议办案4件。
四、加强自身建设,守正创新夯实发展根基
强化政治建设。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贯彻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17次。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专题研究、召开联席会6次,全面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落细落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集中学习研讨41次,领导班子成员讲授专题党课6场,确定重点调研课题8个,并推动成果转化,办好惠企暖企、司法救助等民生实事。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区域化党建联盟工作成效显著,“一院两品”党建业务双融双促工作获评全省基层院建设工作品牌。
突出人才建设。和安徽工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建立合作,加强检察理论研究,2项课题获省检察院立项。着力培育专业化人才,实施骏马计划、雏鹰计划,通过春训、检察官上讲台、辩论赛等形式开展培训300余人次,涌现出全省业务能手2名、骨干人才5名。搭建学习交流平台,与新疆皮山县检察院结对共建,实现互学互鉴、共促发展。
推进数字检察。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检数字检察战略,扎实开展大数据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利用省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系统”办理成案75件,发出检察建议39件,取得治理成果12个。创建的“侦查机关强制措施违规适用监督”模型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应用,“社区矫正脱漏管监督”模型查实脱管23人,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规范辖区社区矫正管理。推进“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法治云平台”小程序开发,实现未检法律服务和多部门联动法律监督。
持续改进作风。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检务督察为抓手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全流程监督办案活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均由检委会评议,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严格落实“十个严禁”和“三个规定”,做到逢问必录。坚持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定期开展会商,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持续改善工作作风,落实省委“一改两为”要求和花山区作风整顿年各项部署,在全省2023年上半年群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调查中,我院执法满意度100%。
各位代表,监督者必受监督。我们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落实区人大关于未成年人工作开展情况的审议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监督检察办案、检察开放日等活动144件次,认真听取意见、改进工作。我院办理的“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涉未成年人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我们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各类案件信息1312条,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各位代表,一年来,区检察院共有41个集体和个人获国家、省、市级表彰,8个案例入选市级以上典型案例,7项工作获得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一是检察服务大局的理念还相对落后,机械司法、就案办案还一定程度存在。二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平衡,民事检察“不专”、行政检察“不敢”、公益诉讼检察“不精”的问题依然存在。三是队伍综合素能仍存在不足,担当精神和履职能力仍需提升。问题就是责任,我们将以更大的力气破难题、开新局。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区检察院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中心任务,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持续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花山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
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作出检察新贡献。紧扣区委决策部署,主动融入大局,做到党委中心工作部署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把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放到更突出的位置,持续细化服务举措,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更实护航经济发展。规范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检察建议推动诉源治理,交好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答卷。
提高人民法治获得感,践行检察新使命。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暴力犯罪,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依托“府检联动”,持续做好乡村振兴等联动项目。继续打造“温暖控申”、“满天星”护航团队品牌,扎实做好群众信访、司法救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检察为民实事。
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彰显检察新担当。推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完善刑事诉讼监督。深化民事检察精准监督理念,努力拓宽监督的广度和深度。统筹推进对行政生效裁判、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突出公益诉讼检察“精准性”、“规范性”,依法拓展案件范围,以更扎实的实践成果体现公益诉讼制度的价值。加快数字检察建设,以大数据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
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展示检察新风貌。深化政治建检,开展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强化基础建设,不断完善“人”与“案”的管理,加强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建设。抓实内部监督管理,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检察铁军。
使命呼唤担当,实干成就未来。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区检察院将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会议各项决议,忠诚履职尽责,为推进花山区“三区一城”建设,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相 关 用 语 说 明
(仅供参考)
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2021年6月,安徽省检察院制定下发《安徽省检察机关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举措》,其中规定建立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制度,民营企业家可以通过控告申诉窗口、12309检察服务平台、96309服务民企热线等途径,提出约见检察长的申请以及说明约见检察长的事由等,相关检察院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告知约见时间及地点等。
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明确检察建议包括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其制发范围主要包括:涉案单位在预防违法犯罪方面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管理不完善,存在违法犯罪隐患,需要及时消除的;一定时期某类违法犯罪多发、频发,或者已发生的案件暴露出明显的管理监督漏洞,需要促进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和改进管理监督工作等六个方面。
附条件不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并设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考验期,对其监督考察。对考验期内没有实施新的犯罪、发现漏罪或者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考验期满,检察机关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有上述情形,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
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反向衔接机制:2023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制度的意见》,其中指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包括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犯罪案件的正向衔接和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反向衔接,是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共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馆三基地”:系区检察院依托“府检联动”机制,联合相关行政单位共同建立的检察公益诉讼展示馆、长江渔业资源生态修复基地、慈湖尖担沟生态修复示范基地、红色资源公益诉讼保护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