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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花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5-04-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花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2月30日在花山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花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宋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忠诚履职、奋勇争先,全力服务新时代花山发展大局,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一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1831件,同比上升18.26%,8起案件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案例,12个集体、个人荣获省级以上表彰。

一、紧扣中心任务,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尽职尽责

全力守护平安花山。依法精准打击各类犯罪,批准逮捕310人、提起公诉864人。从严从快惩治严重暴力犯罪,批捕、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犯罪31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建立“1+2+N”涉黑恶案件办案模式,起诉涉黑恶犯罪30人。持续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追赃挽损1342万元,全链条打击一起涉案金额达5亿余元的特大金融诈骗案,对“7·17”缅北电诈回流25人提起公诉并获有罪判决。

倾力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部署要求,注重运用法治方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批捕、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73人,高效办理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督办的“3·02”生产销售伪劣电子烟案、全市首例假冒央企实施合同诈骗案等一批大案要案。建立“企帮帮”检察服务站,设置服务企业联系点,开展“检察官进企业百日体悟”活动,回访案涉企业65家,针对性解决企业法律问题,化解涉法风险。对11名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跨区外出申请提出检察意见,督促社区矫正机构应批尽批。

聚力保障创新发展。主动融入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在马鞍山软件园设立知识产权检察服务站,更好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综合履职,综合履职率达27.27%,推动知识产权检察办案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同步提升。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60人,办理中央部委挂牌督办案件3件,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例2件,为权利人挽回经济损失184万余元。入选全国知识产权检察办案联系点,被授予“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称号,系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检察集体。

大力落实上级部署。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战略,与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建立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加强检察机关长三角区域协作工作,为一体化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持续推进“府检联动”,与区民政局、消防救援局建立机制。督促行政机关开展濮塘镇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行动,让绿色“活化石”重焕生机。坚决贯彻反腐败工作部署,完善监检衔接,依法起诉职务犯罪8人,为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贡献检察力量。

二、厚植为民情怀,在守护高品质民生上用心用情

精心呵护祖国花朵。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4人、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犯罪17人。严惩“隔空猥亵”、线上联系线下侵害等犯罪,在办理该类刑事案件同时,提起全省首例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民事公益诉讼案,实现“四大检察”一体追责全覆盖。搭建全市首家“满天星·护未成长法治云平台”,联动辖区15家涉未单位综合履职,解决涉未问题30余个,注册用户超万人。以法治浸润少年心田,法治副校长上法治课50余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法治活动30余场。被市妇联授牌“市三八红旗手沈丹丹工作室”,“满天星”团队事迹荣获安徽省两纲实施优秀案例。

维权纾困化解矛盾。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发挥司法救助“托底”作用,开辟妇女儿童、农民工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为44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4万元。联合市检察院、市总工会、区妇联共同救助获“五一劳动奖”的困难劳模家庭,传递政府关怀、司法温情。深化“温暖控申”,接待群众290余人次,妥善办理信访件102件。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学习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与华城社区共建“无讼社区”,及时把矛盾化解在群众“家门口”。

积极推进社会治理。聚焦新业态经营场所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问题,在全市率先提起密室脱逃类场所侵犯未成年人权益公益诉讼案,并督促行政机关开展辖区剧本类娱乐场所、电竞酒店等新兴行业专项整治。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9件,规范“达人探店”、外卖平台售药等行为,为基层治理注入法治动能。开展普法宣传30余场,融媒体工作室获评全国检察二十佳,拍摄的普法视频荣获全国第七届检察新媒体作品展播传播力作品奖。依托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为11部法规草案征集修改建议60余条。

守护群众身边安全。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察公益诉讼“冬季行动”,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件。围绕生产安全,参加“7·20”“8·10”事故调查,审查起诉重大责任事故罪6人。开展建筑行业特种设备操作证检查、老年公寓和居民小区消防安全检查等专项行动。围绕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落实监管责任。办理的齐某某等人侵犯生育信息案,同步开展刑事打击和民事公益诉讼追责工作。该案入选全省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三、深耕主责主业,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善作善为

刑事检察行稳致远。准确理解、依法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848名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断推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全流程全环节跟进案件办理,提前介入“出租车司机黄某某交通肇事案”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敏感案件,立案监督88件,追捕追诉41人。强化审判监督,提请抗诉4件,检察长常态化列席审委会。严格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3次,提出检察建议,规范社区矫正监督管理。

民事检察提质增效。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51件,提出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检察建议17件。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对一起标的额300万元的涉企虚假诉讼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开展“检察蓝”助力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为弱势群体撑腰维权,联合辖区工会、法院、人社、司法局建立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机制,通过支持起诉、仲裁,帮助20名农民工追索欠薪68万余元。扎实开展民事和解,促成支持起诉、仲裁和解18件,避免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

行政检察扩容增量。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96件,同比上升34%,制发行政审判、执行检察建议11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5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8件、支付公共政策兑现资金14.5万元。规范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办案74件,制发检察意见35件,向行政机关移送需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含单位)61人,同期行政机关作出相应处罚44人。办理的陈某销售伪劣产品行刑反向衔接案入选全省第一批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

公益诉讼精准规范。牢记“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立案64件,制发检察建议33件,提起公益诉讼8件,开展医美行业专项整治等10余个专项行动。立足花山区历史文化保护实际,推动五担岗商周遗址修缮保护。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并落实审议意见,持续推进“益启来”品牌建设,邀请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共同参与办案,办理的督促整治长江岸线环境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等2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四、聚焦发展根基,在打造高素质队伍上走深走实

政治建设凝心聚魂。一体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区委、区政法委请示报告11次,主要领导批示工作28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常态化开展舆情风险排查,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和保密教育。推进“一院两品”建设,党建与业务实现双融双促。

人才强检蓄势聚能。紧跟检察工作发展需求,把“三个善于”融入专业素能培养体系,成立检察工作理论研究专班,组织“‘三个善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专题研讨,开展反向审视类案自查自纠活动,与时俱进提升干警履职能力。加强专家型人才和青年干警培育,持续推进“骏马计划”“雏鹰计划”,组织分类分层分岗培训300余人次,共有9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人才库。

改革创新赋能增效。以“三个管理”为抓手,推进高质效检察履职。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全方面分析业务数据、全流程监控案件办理、全覆盖评查案件质量。不断提高办案效率,探索刑事案件线上“单轨制”办理模式,推进简案快办。开展大数据法律监督工作,自建和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25个,利用大数据办案193件,涉未成年人新业态治理监督案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检护民生”大数据法律监督典型案例。

从严治检正风肃纪。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各类学习研讨12次,以典型违法违纪案例为镜鉴,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提升纪律作风建设成效。扛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让“抓早抓小”成为常态。坚持“逢问必录”,填报“三个规定”重大事项104件。严格执行“十个严禁”,开展检察人员经商办企业和在企业兼职(任职)排查。积极配合十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立行立改。

一年来,我们始终树牢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我们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监督检察办案、检察开放日等活动141件次,认真听取意见、改进工作。我们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开展公开听证117场,依托“两微一端”发布工作动态300余条,公开各类案件信息1128条,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一是融入大局促进发展的思路还不够开阔,护航花山高质量发展的成效还不够显著。二是检察办案理念还需进一步更新,对“三个善于”“三个结构比”的实践还需持续深入。三是纪律作风建设仍需加强,检察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仍需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努力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进一步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一体抓好“三个管理”,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花山新篇章提供检察保障。

一是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统领。常态化开展政治忠诚教育和党性教育,把政治训练融入检察人员成长全周期。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确保党中央和省委重大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开展十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更加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以更优履职强化法治担当。充分运用法治力量维护稳定,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充分运用法治力量促进发展,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运用法治力量守护民生,做细做实未成年人保护、司法救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检察为民举措,完善“无讼社区”建设,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

三是以更实举措强化法律监督。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不断优化案件办理“三个结构比”。推进刑事检察全过程参与、全流程监督刑事诉讼。加强民事检察深层次违法监督力度,实现有效监督。拓宽行政检察视野,突出工作重点。精准规范开展公益诉讼,坚持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同步加强典型案例培塑,努力办理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典型案、精品案。

四是以更大力度强化自身建设。深化检察改革,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加快数字检察建设,促进高质效办案。坚持人才强检,持续推进“骏马计划”“雏鹰计划”,加强干警政治能力、业务素能和职业道德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一体推进“三不腐”机制建设,狠抓纪律作风养成。坚持“忠专实”“勤正廉”,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奋起扬帆启新航,凝心聚力谱新章。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各项决议,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为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相 关 用 语 说 明

(仅供参考)

“1+2+N”涉黑恶案件办案模式: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我院组建1名检察长+2名检察官+N名辅助人员的办案组,实行专案专办。

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指在一个知识产权案件中同时履行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种检察职能中的两种及两种以上职能。

两纲实施优秀案例:2022年,省政府正式颁布《安徽省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安徽省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2024年,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开展安徽省两纲实施优秀案例征集活动,选出优秀案例19个,我院“满天星”未成年人护航团队——“未”爱健康成长 守护满天星辰获评优秀案例。

无讼社区:是一种通过调解、协商和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和源头化解矛盾的一种自我管理、自我处置、自我完善的组织模式。旨在为社区居民提供快速、低成本、公平有效的解决纠纷途径,减轻司法系统的负担,提高社会公众对法治的信任度。

行刑反向衔接:2024年11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议通过《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该指引第二条指出:行刑反向衔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及时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并对案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三个善于”: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

“三个管理”:是全新的检察管理模式,既是管理要求,又是管理方法。具体是指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

“三个结构比”:是衡量“四大检察”发展全面性、协调性的重要参考。具体是指“四大检察”的履职结构比、依程序办案与依职权监督的案件结构比,依程序移送、依申请受案与主动发现的案源结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