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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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决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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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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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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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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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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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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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 |
0 |
二、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区检察院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8.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4年度决算相比,减少(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