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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四风”问题 确保“两节”风清气正
时间:2018-09-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在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之际,马鞍山市花山区检察院着力在早部署、早预防上下功夫,做到警示教育早提醒、压实责任明职责、强化执纪问责,确保廉洁文明过节。

  9月21日上午,花山区检察院召开中心组扩大会议,会议由本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蔡勇主持。

  

   

  会上,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蒋保东领学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传达了中共马鞍山市纪委马纪发【2018】10号文件《关于深化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关于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磊涉嫌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保护伞”的情况通报》文件精神,并开展了中秋国庆节前廉政教育,重申纪律红线,要求党员干部要坚决遵照执行“七严禁七不准”,强化执纪问责,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零容忍,纪检监察组将一律按顶风违纪从严从快从重查处,严肃处理。坚持“一案双查”,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倒逼“两个责任”的落实。

   

   

  最后,党组书记、检察长蔡勇做讲话,蔡检在对本次会议进行点评、对节后将要开展的工作进行了相关部署后,就如何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认识上要再提高,确保政治站位的提高;二是学习上要再深化,确保学以致用;三是执行上要再严格,确保政策执行到位。蔡检还强调:(1)各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起来,层层压实责任,加强所属干警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使广大党员干警以典型违法违纪案件为反面教材,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廉洁从检,为推动检察事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2)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学习,学深学透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监督执纪能力,运用好执纪问责的“四种形态”,协助驻在单位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工作,提能增效。